2012年3月30日,人文学院宋桂兰老师再次应昌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崔淑亭主任、蔡主任邀请,到社区矫正阳光中途之家为本月新接收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教育。本次培训主要从社区矫正的来源、含义、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方面展开,尤其注重提高服刑人员的法治观念,使其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活动对其本人的重要意义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宋桂兰老师深入浅出、语重心长的讲解,得到了在场人员的好评。
同时,与崔主任等就昌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阳光中途之家与人文学院的进一步合作进行了初步的洽谈,就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前期准备活动的筹备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