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上午10:00——12:00,公司法学系邀请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罗丽教授为2013级和2014级同学开展了一场关于法学人思维和法学的学习方法的精彩讲座。本场讲座由童光法老师主持,佟占军经理亲临现场。
罗丽教授首先就员工课堂学习方法进行了细致讲解,强调课堂学习应该注重课前预习、课程笔记和课后的案例复习。此外,罗丽教授通过“道路绿化种植桧柏导致梨锈病纠纷案”,详述了案例分析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及其有效性。同时,在课内学习的基础上,罗丽教授也提倡在课外进行自主学习,并且提出法学院的员工应该利用课余时间多浏览法律类报刊、期刊网等的倡议。在课堂学习、课外学习之外,罗丽教授也强调同学应当注重和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法院、检察院的实习活动,以及参与北京市模拟法庭大赛等。
最后,罗丽教授重点对法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进行了讲授;尤其是对同学所关注的法学论文的写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对论文写作的分析中,罗丽教授认为在论文题目选择、正文写作和范文分析方法中,应该始终贯彻问题意识;只有始终带着问题去思考,跟随敢于质疑的思维去分析,在问题的解决中提出问题,才能提出真正的有创新性的观点。作为一个教师,罗丽教授也注重对员工自我品质的修养。罗丽教授认为一个人的个人修养是成功的必备条件。
在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罗丽教授通过自己的教学科研经验向我们传授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具备的思维,以及法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可以说是真正做到了“授人以渔”。